答:在提出申请至审核结束前单位或个人信息及有关情况如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中止办理手续,根据需要修改或补充有关信息、材料后再进入审核流程。如由于信息错误或审核结束后因个人等原因未及时办理迁沪落户手续导致无法办理的,需由单位提出撤销申请并于3个月后按规定重新申办。
答:一般应在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或知名科研机构担任相关职务,并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任职材料。
答:如注册资金为外币的,则按注册当日外汇牌价换算成人民币,应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答: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专业以申请人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并与申办系统内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原则上应一致。
答: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一般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并实际负责企业运营的留学人员。团队核心成员参照公司章程、相关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定,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
答:是指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实际学习停留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180天、360天、720天,以留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时间等综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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