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如何申请人才引进落户申请条件或依据选择

来源:津航咨询

2024-01-18

284 浏览

人才引进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申请条件或依据选择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三)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四)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五)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1.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其他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1.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2.其他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七)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2.其他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八)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1.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2.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更多人才引进落户资讯,请关注上海落户通!

(十)科创人才

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十一)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二)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十三)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三)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四)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五)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1.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其他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1.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2.其他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七)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2.其他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八)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1.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2.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十)科创人才

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十一)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二)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十三)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更多人才引进落户资讯,请关注上海落户通!




分享到:



暂无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上海落户查询
落户查询入口:
微信扫码,一键查询落户结果
依据上海市落户政策研发,旨在帮助用户快速判断自己是否符合落户申请条件,请根据问题和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