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一直是大家很关心的问题,今天为大家总结了五种较为常见并且适合大众的落户上海的方式,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落户方式,提早做准备。
7年居转户政策
申请条件:
1、持有上海居住证累计满7年;
2、缴纳上海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意以下方面:
1、持证时间:
(1)居住证到期后正常续签,过期未正常续办,未续签的时间段会扣除。
(2)2013年之前的临时居住证持证时间不算在有效时间内。
(3)未持有居住证之前缴纳的社保和个税,不算在有效时间内。
(4)如有0税情况,或者个税与社保不对应的时间,全部扣除,不算在有效时间内。
2、职称:
(1)考取职称需要注意该职称是否在可用于居转户名单中。
(2)职称需要与岗位相匹配,且用人单位为其出具聘书。
3、社保:
(1)要注意社保基数与个税相对应。
(2)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地、个税缴纳地三者需一致。
(3)持有中级职称,需满足后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到1.3倍及以上;无中级职称,需满足后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到2倍及以上。前4年的社保基数建议呈稳定上升趋势,落户更稳妥。
夫妻投靠落户政策
1.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关于子女随迁问题,需要注意:
1、非上海户籍人员与上海本地人结婚
不可以直接落户,但是两人生育的子女可以根据医学出生证明、结婚证等等证明,可以跟上海户口的父亲(或母亲)入上海户口;
2.外地人与前任育有子女,再与上海本地人(二婚)结婚
外地人子女不可以直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教育资源,需要外地人与上海人结婚达到3年以上,并外地人(与本地人结婚的一方)有孩子的抚养权,子女可享受上海本地人的教育资源。
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办法》,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更多落户方式资讯,请关注上海落户通!
留学生落户政策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回国后需要注意:
1、首份工作不要求在上海,但是需在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
2、最近连续6个月需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非沪籍应届生落户政策
1、应届博士可免打分直接落户。
2、上海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打分直接落户上海。
3、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免打发直接落户。
4、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免打分直接落户。
5、上海“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区域用人单位工作的可免打分直接落户。
在沪“双一流”学校包括【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海军军医大学】
6、清华,北大,复旦,交大,同济,华师大六所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免打分直接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非沪籍应届生落户政策每年都会更新,2024年新政预计将在6月发布。
更多落户方式资讯,请关注上海落户通!
版权声明
08-31
11-22
01-02
03-13
09-10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