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各位同学们!
去年年底,教留服中心公布了一项新的政策变动,留学生境外学历认证更加严格了。
一旦造成“学历认证不予受理”,后续将无法申请复核,无法办理落户!
学历认证不予受理
【教留服新增政策】
2023年12月7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公布2024最新政策变动:留学生在提交学历认证申请后接到“不予受理通知单”,后续将无法继续补充材料或进行复核。
也就是说,今年提交学历认证的同学可能会遇到以下三种情况:
①学历认证成功,下载电子版学历认证书;
②初次认证因某些原因失败,收到暂不受理通知,可根据要求进行二次复核;
③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单”,无法复核。
【哪些情况造成“不予受理”?】
以下情况将会造成学历认证“不予受理”:
①申请认证中学文凭等非高等教育层次的文凭证书;
②申请认证参加外语培训或者攻读其他非学历教育课程所获得的毕(结)业证书;
③申请认证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④申请认证国(境)外高等院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⑤申请认证国(境)外荣誉称号,以及无相应学习或者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⑥申请认证国(境)外各类执业资格证书;
⑦申请认证的证书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所指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其他情形;
⑧申请人未通过身份识别核验;
⑨申请人未能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⑩申请人无故重复提交认证申请;
⑪其他应当不予受理的情形。
同学们也不用太紧张,只要充分准备好全部的申请材料、注意避免重复多次提交即可。
【学历认证材料清单】
①下载“文凭证书核查授权声明”并签名;
②个人证件照;
③护照个人信息页和签名页,不放心的同学也可以扫描护照全本上传;
④就读期间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⑤就读期间所有成绩单,有多种语言成绩单的需全部上传);
⑥学位证原件。
*以上材料jpg/jpeg/png/pdf格式皆可。
友情提醒:
以下极特殊情况下,未能持有证书、但可以提供材料证明境外学习过程,并已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也是可以申请学历认证的:
①学历学位证书遗失;
②作为难民或流离失所者无法提交证书;
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在申请时无法提交证书;
④根据所在国(地区)的法律或规定,学位证明信与证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⑤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提交证书,但其情况符合留服中心的认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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