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要素分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电报条件即可落户
硕士、研究生24分
学士、本科生21分
2.毕业学校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15分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最高学历阶段在上海高校就读,可另加2分在沪学习分。
3.学习成绩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
CET -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
CET -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导向因素
1.荣誉称号
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1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更多上海落户资讯,请关注上海落户通!
(1)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2)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5分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5分
用人单位要素
1、基本要素更多上海落户资讯,请关注上海落户通!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符合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劳动派遣方式除外7分
2、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毕业生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3分
用人单位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2分本市中小学体育专任教师、本市幼儿园专任教师1分
(3)自主创业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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