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条件
1、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院校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沪即可直接落户 ;
2、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1-100院校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沪满6个月可直接落户;
3、毕业于世界排名前100-500院校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沪满6个月一倍社保基数即可落户;
4、国外普通院校(500开外)学士或硕士学位留学生:12个月社保+1.5倍基数
5、重点单位引进的世界排名前500院校的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专业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全职来沪6个月社保+1倍基数;
6、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6个月社保+1倍基数;
7、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
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的留学生:6个月社保+1倍基数;
8、留学生创业落户:6个月社保+1倍基数;
9、留学生创业落户:团队核心成员+6个月社保+1倍基数;
注意:
留学生落户均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相应时长的社保,非多家单位累计;若要换单位需要重新产 始计算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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