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应届生落户评分办法6.7日已公布
原文下载地址:关于做好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整体评分政策没变化
☆☆先说重点☆☆
1.在沪研究所、高校应届硕士直接落户;
2.双一流高校应届硕士直接落户;
3.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应届本科生直接落户;
4.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区域用人单位工作的,直接落户;
5.其他高校毕业生按评分办法满72分落户。
基本申报条件:
直接落户的满足基本条件即可
其他毕业生在满足基本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打分落户,标准分值72分
可以拿纸笔按照各项满足条件打分,计算总分值
具体每一项打分有需要解释的都用 “注:……”标注出来,供大家参考
《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
一、与毕业生有关的要素
===基本要素===
1. 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
硕士、研究生 24分
(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学士、本科生 21分
注意这里是最高学历学位,不是累计的哦~
2. 毕业学校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 15分
[世界-流大学建设高校、在沪世界-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 12分
[其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最高学历阶段在上海高校就读,可另加2分在沪学习分。
注:只要是上海高校毕业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都可以加这2分
3. 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注:成绩排名建议去学院教务老师那里咨询
4. 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注:外语水平证书只要有就行,不是一定要最高学历阶段获取的,按最高的分值计算;另外找不到证书原件的一定要去开成绩证明,之后申请落户需要提交这项材料的。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 7分;
([本科毕业生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注:如果是应届毕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直接加7分,如果是本科生对照相应专业计算加分即可。
===导向要素===
1. 荣誉称号
经认定的校级及以上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1分。
注:基本上列举出来的之外的荣誉称号都不算(不确定的话可以咨询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交材料时荣誉称号奖状未发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2. 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选拔赛及分组赛)奖项,申请人为跨校组队成员的,须对项目创新做出实质性贡献。]
⑴ 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一等奖 10分,二等奖 8分,三等奖 6分;
⑵ 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 1分
(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同类奖励取最高分;荣誉称号和竞赛获奖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注:仅限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
3. 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 5分
(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注:根据往年的经验,实用新型专利是不算的,只能是发明专利。
4. 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5分
(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按相关政策执行
5.在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注:意思就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符合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劳动派遣方式除外 7分
注:和用人单位(不能是劳务派遣公司)签好三方协议或者劳动合同就可以,注意劳动合同期限至少是一年
===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文末附件3)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 3分
2.重点区域引进人才
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区域用人单位工作的,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用人单位为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区域范围内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 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区域所在区有关部门进行推荐,并报联席会议确认]
3.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 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3分
用人单位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 2分
本市中小学体育专任教师、本市幼儿园专任教师 1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联席会议确认。本市中小学、幼儿园与远郊地区教育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累计加分。]
注:“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即重点扶持用人单位,需要用人单位每年申请认定,往年年是重点单位的话今年不一定是,建议计算分值时这3分待定。
4.自主创业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 5分
[毕业生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投资人(不含股权转让后受让股权的情况),另,法定代表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10%。(需提供验资报告)。]
!!!注意:如果单位目前还没有认定是否为重点单位,不加重点单位的这3分,其他项加起来刚好的69分的话也建议先申请;因为重点单位的认定结果可能会在你提交落户申请之后才出来,到时候认定为重点单位就自动加上这3分,即可达到72分标准分值。
“评分办法”是判断你是否能达到应届生落户标准的文件,如果你能达到标准分值就可以准备申请材料,具体办理应届生落户的全部流程需要哪些材料可以戳这篇→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落户流程
另外,不能通过应届生落户的同学就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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