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重点产业和领域”是随着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而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的。目前,本市的重点产业和领域主要聚焦于国家确定的金融、航运中心建设重点领域,本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以及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九大重点领域、总部经济先发展产业和重点支持项目。“重点产业和领域”依照市委、市政府发布的相关产业政策确定。“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由市金融服务办公司、市商务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由市商务委员会认定。对于这些重点产业和领域的紧缺急需的各类优秀人才,本市将予以优先户籍引进。
答:“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以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行业专门人才”,是指经同行专家评估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 推荐的行业专门人才,以及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行业专门人才。
答:高技能人才,是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
技能类职业、工种的范围,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并发布。
答:引进人才申办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在网上进行单位信息注册,并填写单位和个人信息,打印《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并盖章、签字,备齐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书面材料后,到受理点进行现场递交材料。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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