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用工、缴纳社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办理居住证积分事宜等,故用工、参保、纳税等均应一致。
答:简历应为申请人真实的学习与工作经历,不应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如因笔误造成的不一致可说明情况后申报,如因弄虚作假造成的则按规定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一网通办”系统申报居转户,职称评审表由档案保管单位出具,本人申报时无须提供。所以个人取得职称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如果未及时归档已遗失评审表的,可以找原评审机构出具相应证明。
答: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税额应为申报人持证期间在本市的全部个人所得税税额。未依法纳税的持证时间不能计入累计。
答:通过“一网通办”系统申报材料齐全后方可现场受理,现场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后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所以必须保证从申办至办完落户手续期间合同均为有效状态,一般建议申办时合同有效期剩余时间为半年以上。
答: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如果单位可按规定聘任在相应岗位的,申报时按要求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如果单位不能按规定聘任在相应岗位的,无法出具《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的,则无法申报居转户。
答:只要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就可以正常申报。申报时婚姻相关材料应如实全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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