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们都给大家介绍了很多落户的方式和注意事项,有不少朋友在我们的指导下成功通过审批,那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落户公示结束之后,要怎么做才算是正式拿到上海户口。
1、查询准迁证
公示结束后1-3天,关注公众号“上海公安人口管理”,进入“便民服务”-“落户审批查询”,可查询到准迁信息。
注:若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后,未查到准迁信息的可向原受理窗口反映。
2、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查到相关信息后,到上海居住证所在地址的派出所(公共户)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有房产的)房产所有人到场办理。
3)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可以网上办理。
3、办理《户口迁移证》
上述结束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这一步可委托家人办理,需要把准迁证、户口本、身份证,委托书等寄给家人。
4、办理身份证和户口本
本人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先办上海户口本,后拍身份证证件照(可选择邮寄,几天后即可拿到上海身份证),预计耗时2-3周左右。
如果是原户籍为浙江、江苏、安徽的可以直接迁入上海,不需要再回到户籍地递送材料,除了以上三个省,其它省户口迁入上海,需要带上《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沪,办理时以实际情况为主,最好提前咨询相关工作单位。
至此,落户手续就完成了!
上述落户手续完成之后,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办理变更,也别忘记了哦。
1、办理劳动手册
领取到身份证后,去户口所在的街道社区服务受理中心办理“劳动手册”。
携带材料:上海户口本(户口卡)/上海身份证/最高学历原件/2寸照片1张
注意:如果不办理劳动手册的话,将会影响入职下一家单位。
2、社保属性和招工类型变更
如果职工参保期间落户了,单位通过系统办理外来从业人员退工手续,然后通过区就业促进中心柜面办理本市户籍招工手续,再通过参保所在区社保中心柜面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参保人员(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信息调整)手续。
3、更换新的社保卡
如果原来已经办理了上海新版社保卡就不需要重新办理了。
4、重新核定房产税并办理退税
去房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重新申请核定房产税,申请退之前缴纳的房产税。
5、档案转移
成功办理落户后,档案可以依然放在区人才中心,也可以选择转移到街道就业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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